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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升国际app开展《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11-17点击数:来源: 审计处

各单位:

《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已于2022年8月22日经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99号予以核准并开始生效。根据学校安排部署,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校师生员工开展章程修正案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学习宣传,使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章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章程的内容和精神,把章程规定的各项内容和任务落到实处;以《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学习为抓手,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范围和具体内容

(一)活动对象

各职能部门、各系部全体师生员工。

(二)具体内容

1、开展学习

学校已于2022年11月17日在学校网站公布《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及修正后的章程全文;供各职能部门、系部及班级学习交流。各部门学习采用主题宣讲、部门(班级)集中学习与师生员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加大宣传

充分发挥学报、广播、网站、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及社会主流媒体等媒介作用,宣传《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扩大章程社会影响力。

三、活动要求

《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学习宣传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开展:

(一)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系部及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积极参与《衡水学院章程(修正案)》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章程内容深入人心。

(二)精心组织。各职能部门、系部应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章程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安排,精心设计实施方案,确保章程内容落到实处。

    (三)档案保存。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中,各部门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交宣传部门报道,并于活动结束时汇总材料、作出总结报告,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1月3日交审计处法制科(行政楼520室)留存,联系人:张兆志,联系电话:601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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