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升国际app

图片
网站首页

明升国际app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和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与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7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工作安排,现开始启动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和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与备案工作。

一、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衡水学院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7号》(附件1)规定,现开始进行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进行绩效考核、验收工作。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

1.科技特派员须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特派员工作台账》(附件2)

(2)《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表》(附件3)

(3)科技帮扶工作总结

(4)帮扶单位鉴定意见

(5)相关支撑材料

2.所在单位根据帮扶单位的鉴定意见、绩效考核表和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表现,于10月9日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后报科研处验收。

3.提交材料要求:

(1)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绩效考核汇总表、《衡水学院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表》提交至科研处612室。

(2)各特派员将《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表》、相关支撑材料按照考核表内容顺序扫描成一个文件“2023年+特派员姓名”,由所在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主题标注“单位+2023年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

二、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与备案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明升国际app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事项申请和备案的通知(冀科区函〔2023〕2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实施,省科技厅全面启动2024年度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相关申请和备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要求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意愿服务产业发展的未备案科技特派员教师员工和已备案科技特派员。

2.申请与办理事项

(1)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请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备案。

(2)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与农业合作社、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服务对接与服务协议的签订。

3.相关事项申请方法

各类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https://tpy.hebkjt.cn/login?redirect=%2Findex)在网上进行,按《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流程和《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注意事项》(附件4)进行逐级申报。

(1)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农业或企业特派员”栏目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特派员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点击“登录”按钮,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已备案科技特派员只需签订2024年三方协议)。

(2)科技特派员需求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和科技需求发布。相关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特派员服务单位”栏目按提示注册单位信息,并发布科技需求。

(3)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的科技合作对接。科技人员在注册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需求单位的信息。相关企业、农业合作社在注册单位信息、提出科技需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核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双方可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线下签订书面三方(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服务协议,由科技特派员上传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和扫描件电子版。

4.有关要求

2023年10月14日前,新申请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企业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提交附件:5.6.7.8纸质版、电子版。

2023年10月18日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提交附件8纸质版、电子版。通过省科技厅复核的农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将择优列入2024年服务计划,并在2024年安排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格式规范:附件:5、6、7均A4纸,双面打印,一份;附件8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附件9 A4纸,单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均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主题注明单位及邮件内容,不接受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永庆

电话:0318-6012979


科研处

2023年9月27日

上一篇:明升国际app开展2023级新生入馆教育的通知

下一篇:明升国际app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安全联查的通知